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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光光

【簡介】 國內知名體育圖文部落客,擅長創作以NBA球星為題材的KUSO圖片,作品可見於國內體育雜誌《XXL》以及一些運動用品廠商的文宣當中,也曾被包括林書豪等NBA球星直接在Facebook、twitter上分享過作品。

看光光部落格
看光光粉絲團 

 

Q:最初怎麼會想到要使用部落格創作圖文作品呢?

[編]:很高興請到「國際級」的知名運動插畫師看光光來參與本次站方的部落客訪談活動,首先想請問您最初是怎麼會想使用部落格創作的呢?

[光]:我最早是使用無名小站作為部落格的創作平台,一開始也沒有放太多圖文作品,很多都是心情寫作,後來因為看到「afu插畫日誌」的作品還滿喜歡的,就嘗試在自己的部落格裡面畫一些紀錄生活日常的作品,才開始比較有使用部落格創作的習慣。

[編]:那怎麼會想要從無名小站搬來痞客邦呢?

[光]:後來因為無名小站的廣告和機器人帳號實在太多了,幾乎你只要點一張圖就會冒出一次廣告,我是有點不堪其擾,加上另一位也在創作運動插畫的部落客Roger跟我分享痞客邦的網誌系統,我覺得還滿吸引我的,就決定搬家了。

[編]:不過後來痞客邦也開始出現廣告,在無名小站宣告結束服務後,站方也有推出像MIB部落格分潤、無廣告空間等服務,但是相對可能就會需要付費來享受這些服務。

[光]:我可以體諒站方經營的難處,因為畢竟提供頻寬、空間和網站經營都是需要燒錢的,現階段我覺得還沒有像當初在無名那麼誇張,我就可以接受了。 

 

Q:是怎樣的機緣才踏上運動圖文部落客這條路的?

[編]:我們有在關注籃球運動的朋友們應該不少人都聽過或看過看光光的Q版畫作,真的是畫得很傳神又很有梗,當初是怎樣的機緣才投入這個領域的?

[光]:我本身是讀美術班出身的,本來就喜歡畫些小東西,也因為有在看NBA就想說畫點喜愛的球員,然後在大概我大三那年(2008年)吧,看到《XXL》雜誌有個可以讓讀者投稿的塗鴉區,我就寄了自己的作品過去,沒想到大概兩、三期後,主編Kenny哥就詢問我有沒有意願幫他們畫常態性的插圖,就開始一路畫到現在了,中間只有當兵那一年停止投稿,也因為這個機緣認識了Roger(因為那一年的《XXL》插畫改由Roger填上空缺)。

[編]:當時就是用「看光光」這個筆名投稿嗎?

[光]:沒有欸,我本來是用本名投稿,後來因為要常態性出現在《XXL》上,所以Kenny哥才幫我取了一個「看光光」這個類似雙關語的筆名,我自己也覺得這個名字滿有梗的,就一直沿用至今了。

[編]:原來「看光光」這個筆名是《XXL》主編賜名的,這樣說起來你真的是跟NBA這項運動很有淵源耶!

[光]:對啊,不然我本來在部落格用的筆名是光大爺(笑),見不得人啦。不過我不覺得自己是什麼知名大咖或是運動插畫大師,那些都是大家抬愛了,我覺得我能夠有點成績主要還是因為畫運動的部落客比較少,或者是他們的能見度不夠高,我能夠有這些機緣也是還滿感謝的。

[編]:這還滿妙的,因為台灣看NBA的人並不在少數,若是專心耕耘的話應該能夠引起不少人的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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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光光的作品被林書豪貼在個人臉書上)

 

Q:運動賽事幾乎每天都有比賽,但是光光的創作算是「多產」,你是怎麼分配時間來創作這些畫作的?

[光]:一開始的時候會比較辛苦,如果是要畫一個從無到有的新人物可能需要兩小時左右的時間,分享出去時可能已經跟當時的事件時間隔比較遠了,所以會多鋪一點梗在圖裡面;但是我後來就有比較聰明的作法,就是我會先把元件先個別畫好儲存,等到像球隊交易、球員大爆發或是一些有趣傳聞出現時,我可以很快的「組裝」這些元件,就能分享出去了。

[編]:聽起來有點像鋼鐵人的概念,視情況來決定今天穿哪套裝備來應戰,我們一直以為你都是重新畫一張新的耶。

[光]:因為剛好我用的軟體是illustrator,它的好處是可以把每一個元件都切開,像林書豪我大概就有準備7~8種表情,各個角度的都有,所以如果今天豪哥有什麼新聞我能直接從那些素材中作畫,拼湊起來就是一張新的圖了;而且其實有時候有圖之前就PO過,但是大家好像記憶力不太好,上面改幾個字就以為我好像畫了一張新圖了(笑)。

 

Q:光光的作品常常在Facebook上被轉載分享,根據我的觀察你比較常在Facebook上分享一些日常的圖片,部落格似乎比較少常態性的更新,大部分都是專題性的圖文居多,你是怎麼區分兩邊該放什麼作品的?

[光]:圖文創作者都是比較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人看見的,至少我個人是這麼想的,Facebook的曝光度比較高,而且可以簡單的用一張圖和簡單幾段小文字作分享,所以我比較常使用FB,至於部落格的話,我會覺得放進去的圖文作品是要比較有深度一點的,我會寫比較多文字和放一些相關的圖片,因為我又不太會寫文章跟講話,常常寫不到幾個字,放到網誌裡似乎有些太空洞,因此部落格的圖文作品就沒有像FB更新這麼勤了。

[編]:其實現在有滿多圖文部落客也會選擇花比較多心力在經營粉絲團,因為FB的分享力很強悍,你貼部落格連結可能讀者還需要點進連結內才看到文章,要留言還必須登入,但是FB的介面對於讀者相對來說把流程簡化很多,他們可以直接看到圖片,然後就留言說出感想,甚至直接分享或用Tag朋友的方式吸引同好來一起看。

[光]:對,討論跟留言也會是一個考量點,放在部落格裡面的討論不是很多,但是FB可能很快就有一整排的留言互動,當然我知道有很多厲害的圖文部落客,他們連部落格的作品都有超過好幾頁的留言,但是在我這邊好像就還好而已。

[編]:可能也跟會看運動插畫的群眾有關,他們可能同時還有PTT、粉絲團、巴哈姆特等討論區可以討論籃球,那些話題可能都在其他地方討論過了,看到你的畫作可能就少了留言的興致,但光光的作品還是很精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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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光光的個人粉絲團內容被新聞引用)

 

Q:如果排一個先後順序的話,最常使用的曝光平台依序為何?

[光]:以曝光來說的話,在台灣還是以FB為主,因為那個傳播力跟其他社群平台相差太多,其次可能就是Instagram和Twitter,這兩項我會把他們綁在一起,因為外國球星也比較常關注這兩個軟體,之前我也會在Tiwtter上放以他們當主角的圖片,最後也都有獲得不錯的回應。

[編]:他們就跟隨你的Twitter了。

[光]:對,而且可能還會介紹給他們的隊友這樣。

[編]:所以以目前的曝光度來看,部落格其實並非你主要曝光作品的來源,我有發現有些圖文部落客的作法也跟你很類似,他們會使用部落格當作備檔的平台,將可能一週或一個月的圖文作品整理集結,然後才以文章的形式紀錄下來,現在光光也是有點類似這樣的概念在使用嗎?

[光]:有一點類似吧,我會固定把刊載在《XXL》上的作品結合時事作分享,或者就是比較有類似主題的球星畫作時,我才會使用部落格來收錄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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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光光的作品被NBA球星轉貼引用)

 

Q:有知名度的圖文部落客絕對會有很多與廠商業務合作的機會,你自己是怎麼調配「創作」和「業配文」之間的比重呢?

[光]:其實我不會想那麼多耶,關於那些業務合作我都是用「順其自然」的態度去面對,我部落格裡面沒有放合作信箱那些的,因為我比較不喜歡被金錢或是廠商配合給限制,我畫圖很多只是找個生活重心,旨在發洩而不是想藉此謀生,所以我還是以分享為主,這樣也比較沒有壓力。

[編]:所以其實你不太care有沒有很多業務合作,也不會想以部落格的收入為生當個全職的接案部落客?

[光]:對,我覺得創作這件事情,錢是附加的價值,所以就算有合作我也很少談價錢,都隨便廠商開價,之前就曾被人家說這樣會破壞市場行情,不可以這樣(笑)。

[編]:我知道其實光光是有正職工作的,所以對你而言,創作這些圖文作品不是為了收入,不過應該還是會希望獲得曝光,讓更多人看見自己的作品吧?

[光]:那是當然的,我相信每個圖文創作者都會希望自己的東西能被看見、被討論,所以才會在很多地方都擺上自己的作品,也會很依賴曝光效果比較好的Facebook粉絲團來宣傳;其實我也並非完全不作業配的事,因為其實還是有不少廠商會來談合作,我很隨性的,只要手上沒有太多案子、也有空閒的話我幾乎都是來者不拒,就是用「希望能夠幫上忙」的心態來面對。

[編]:這樣說起來其實光光可能還滿需要一個經紀人來幫你和廠商洽談合作案、價碼和排程的事情?會不會希望自己能夠跟有些全職部落客一樣有經紀人來輔助呢?

[光]:我的案子還沒有那麼多啦,而且我目前還是會以工作為主,也許未來有機會的話會再考慮看看吧,現階段我其實很滿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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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光光的作品被NBA球星轉貼引用)

 

【小編後記】

光光本人非常親切,而且擁有鄰家男孩的笑容,面對我們的提問幾乎是每問必答,而且你可以很簡單感受到他的真誠;儘管目前在運動插畫界已擁有相當程度的知名度,但是他為人依然很謙和,總是戲稱自己只是「運氣好」、「剛好沒有人經營這塊而已」,席間也會不斷跟我們推薦其他幾位他本身關注的圖文部落客,還說自己和他們簡直是雲泥之差,一點「文人相輕」的感覺都沒有。

光光本人,就和他的作品一樣平易近人,像幅用色溫暖的Q版畫,讓你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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